《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督規程》在壓力容器材料代用中做了明確的規定,在其設計和制造中,主要要求是通過壓力容器的承壓部件材料的選擇中要和被代用的材料不僅外形質量相似,而且要充分考慮材料的化學成分、尺寸標準、性能指標和監測方式進行合理的代用。材料代用基本的原則是:在代用中要杜絕各種指標不達標材料的應用,嚴格確保材料質量和達到保證,在技術上代用材料的技術要求不能夠低于被代用材料,可以通過多種材料選擇方式對材料進行檢測和測試。
壓力容器分類:
移動式壓力容器:鐵路罐車、汽車罐車、長管拖車、罐式集裝箱、管束式集裝箱
氣瓶:無鞥氣瓶、焊接 氣瓶、特種氣瓶
氧艙:氧艙、高氣壓艙。
使用壓力容器要經常性維護保養,使用單位建立壓力容器裝置巡檢制度,并且對壓力容器本體及附件、裝卸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附屬儀器儀表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