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用材料受供應及材料品種、規格方面的限制,壓力容器設計人員經常會碰到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提出的“材料代用”申請。
TSG 21-2016明確指出“壓力容器制造、改造、修理單位對受壓元件的材料代用,應當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的書面批準,并且在竣工圖上做詳細記錄。
”材料代用利于壓力容器制造的順利進行,不會因為少量材料的采購問題影響工期,也有利于消化制造廠的庫存,但材料代用涉及強度、溫度、腐蝕、制造、試驗等問題,工藝人員或設計人員應加強材料代用管理,對材料代用的審批慎之又慎,要考慮到所有相關失效模式。
壓力容器的作用
前置氣源采用的是油潤滑空壓機,會隨著壓縮空氣帶入大量的油脂,與鐵銹或者粉塵等顆粒物易在儲氣罐內形成沉淀物而出現積油的情況,這樣在有大量靜電積累或者其他不當操作的情況下就可能引起自燃并發生,因此需做好儲氣罐的排污工作,嚴格控制壓縮機的排氣溫度,設置接地保護,加強壓縮機吸氣過濾及壓縮機后端管道除油過濾等。
壓力容器所用的全部金屬材料要具有優良的性能,包括材料的力學性能、耐腐蝕性、耐高溫性和制作工藝等。儲存壓力容器(代號C,其中球罐代號B):主要是用于儲存、盛裝氣體、液體、液化氣體等介質的壓力容器,如各種型式的儲罐。但每種壓力容器對對材料性能的要求在不同情況下也是不一樣的,所以,材料代用中的"優"與"劣"判斷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